| 与义乌货有关“海事强制令”陡增
义乌被誉为“中国最大的内陆港”,一年从这里出去的标准集装箱就达40多万个。上千家各种船务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林立于此,其中不乏鱼龙混杂者。
几个月前,在义乌做生意的巴基斯坦人Javid走进了宁波海事法院申请了“海事强制令”。 Javid在义乌采购了小商品,委托义乌的一家中间货代商托运货物回国。但他的一份提单(从巴基斯坦港口提取货物的凭证)被宁波一家货运代理公司扣押了,原因是他们一直没有收到义乌货代公司的运费。
按照规定,国外客商在义乌市场采购的货物要出口时,必须要挂靠一家出口单位出去。外商往往把货物采购后直至装船、签发提单的一切事务都委托给中间货代商办理。
Javid为了节省运费,没有仔细审核中间货代公司的资信便将货物交给了对方。结果对方运完货后就不见了踪影,最后他不得不申请“海事强制令”。 按照法规,“海事强制令”申请成功,一级货代公司必须把扣押的提单返还给货主。
据了解,从1992年到2005年的13年间,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浙江省“海事强制令”案件申请总共不到20起。而2006年至2008年间每年多达100起,其中一半以上的“海事强制令”与义乌货有关。 |